承辦人: 待聘 / 分機:50957 / email: iisd01@email.ncku.edu.tw
110年度出席國際會議補助審查梯次如下,申請人務必按申請說明第四點時間送件,逾期不受理:
審查梯次 |
1 |
2 |
3 |
4 |
收件日期 |
會議起始日1個月前為繳件最終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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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件截止日 |
4/30前 |
5/31前 |
7/31前 |
10/31前 |
審查結果通知時間 |
6月下旬 |
7月下旬 |
9月下旬 |
12月下旬 |
110/01/22-更新公告(敬請以最新公告為主)
1. 更新疫情獎學金處理方式最新公告
NCKU COVID-19 Prevention an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forAttending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is updated on 2021/01/22.
本補助項目之申請說明如下:
1. 因經費有限,暫停受理教師提出之申請案件;惟屬本校新進副教授、助理教授(未滿3 年者) ,不在此限。
2. 暫停受理出席「大陸港澳地區」之國際會議申請案。(We are suspend to accept the application for attending the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onference which is held in China, Hong Kong and Macao.)
3. 有關學生申請案,同一梯次中,若屬同一指導教授(參與同一會議)將『優先』補助通過審查且成績最高者。
4. 請務必最遲於會議起始日1個月前,填寫google線上表單及上傳完整申請表電子檔(申請表需經相關單位核章後,再掃描成電子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5. 尚未收到邀請函或論文接受證明文件者,仍應先提出申請,並於指定日期前補繳。
6. 學生需檢附英語檢定證明文件,英語檢定限GEPT全民英檢、TOEFL、IETLS及TOEIC成績。
7. 同一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使用深耕經費(含校、院及中心之經費)申請補助案之補助次數以一次為限;惟屬本校新進副教授、助理教授未滿3 年者,得以二次為限。
8. 依照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辦法第四條第一點 [申請人應先向政府或有關機構等校外單位提出經費補助申請,始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。]
9. 其他規定及審查梯次,請徑自參閱專任教師、博士級研究員及學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辦法及當年度最新公告。
補充公告 (公告連結) |
關於申請本校「專任教師、博士級研究員及學生出席國際會議」補助之學生,其另外有向科技部申請「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」者,自2015/3/18起,本校配合補助原則更新如下:
如學生同時獲科技部「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」與本校「專任教師、博士級研究員及學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」補助者,可與科技部經費於規定之補助上限內進行經費支出分攤,不受限於不重複補助項目之限制。
補助辦法 Rule |
申請表格 Application For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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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銷說明 |